十九世紀後半葉的俄國
一個擁有地球六分之一土地的國家
  俄國在十九世紀下半期,開始按照西歐諸國的發展路線前進,自一八六一年將農奴解放以後,勢將捲入西方文化的範圍,遵循其他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已經打開的途徑發展;八十年代以後,外國資金大批流入,以從事新工業的建設,大部負債均靠農產品之輸出以求平衡,但是當俄國的一般經濟漸獲改善,現代化運動亦樹立基礎的時候,它在政治和社會方面的落伍狀態,相形之下乃更加明顯,尤其對中產階級而言。這種情形,和十八世紀末的法國極為相似。  
  俄國政府仍舊十分專制,全國之中唯一經選舉產生的團體只有限於州郡一級的地方自治委員會(Zemstvos) ,但因選舉有極嚴格的財產限制,所以均由地主階級把持。政府的中心為擁有絕對專制的沙皇,下面有一批經他指派的官僚階級處理政務,這些官僚絕大多數是貪污腐敗分子;除此而外,另有一支由貴族擔任軍官的軍隊,和一批秘密警察(專門用以對付意圖反對沙皇或政府的恐怖分子)。 
  羅曼諾夫(Romanov)王朝自十七世紀起即已開始統治,最後一位是沙皇尼古拉二世(Nicholas11),他是能力比較薄弱的一員,所以當時的俄國政府,除了貪污腐敗和效率低以外,沙皇也沒有充分駕馭的能力(包括他的妻子)。
  十九世紀俄國的中產階級為數尚少,但在不斷增加中,他們有很多人曾在外國接受教育,熟知各國政府運作的情形,所以也希望分享政權,但沙皇拒絕接受,他堅信君主專制是俄國政府之最佳形式,所以對於君主立憲或民主政治,一律輕視;知識分子既然在君主立憲方面遭遇失敗,乃轉而傾心於社會主義,特別是馬克斯一派的主張,他們最溫和的主張亦僅限於由沙皇先行頒佈一部憲法,將君主立憲政制當作一個實現社會主義共和政體的過渡階段。
  十九世紀俄國農民的耕作技術比較落伍,即使擁有少數田地,也因為產量極為低微,所有農民的生活都很苦.農奴解放後,半數以上的耕地控制在米爾(Mir)手中,米爾是一種區域性的公社組織(亦可譯為村社),換言之,土地屬公有;另有一批為數極少的小農,和米爾一樣,都需要增加土地,但因大部份土地都在大地主管制之下,他們的願望當然不能實現;但大地主只將土地用為狩獵遊樂的場地,聽其荒蕪,並不開發。
  所有農民,均須繳納極重的租稅,自從獲得解放後,因為必須按年繳納土地補償費,所以大多淪於負債境地,變相成了村社的農奴,凄慘的生活環境,與獲得解放(1861)前無異。
  俄國的工人,處境亦極困難,法律禁止工人罷工及組織工會的權利,雖則如此,但不合法的罷工行動仍然不時發生,每次罷工都會帶來政府的壓制。
2002年7月18日取材自李邁先譯西洋近世史vo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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